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昨天(6日)在北京召開,特首林鄭月娥會後公布16項新措施,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專業界別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當中可分三大類,包括惠及港澳居民措施、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內地城市措施,以及配合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措施。
林鄭月娥表示,是次推出的政策措施涵蓋範圍廣泛,亦是特區政府一直努力爭取的政策創新及突破,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在金融、醫療和專業服務方面的傳統優勢,以及發展創新及科技等新經濟增長點。特區政府會切實與相關中央部委和廣東省政府跟進落實有關政策。
十六項措施如下:
惠及市民的政策措施
一、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購買房屋,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二、支持香港居民在內地便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
三、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推出香港居民異地見證開立內地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四、保障在粵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子女同等享受教育
五、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六、為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往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提供便利
七、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
扶持專業界別的政策措施
八、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措施、特設考核措施
九、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
十、擴大港澳建築業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
十一、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
十二、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年期限制
十三、支持港澳債券市場發展(巨災債券)
創新及科技
十四、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
十五、對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
十六、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